档案查阅服务申请

事项类型
服务
事项名称
档案查阅服务申请
办理对象
教师 学生
主办部门
办公室
协办部门
服务方式
线上线下结合
承诺期限(工作日)
视情况而定
办理时间
工作日8:15-11:45,13:15-16:15
办理地点
综合档案科(档案室)
注意事项
主办人员
何虹亚
联系电话
0571-86739199(内线8199)


1、发起申请:教职工发起申请

2、档案管理员审核:档案管理员审核,选择查阅的档案类型:普通档案、重要档案、特殊档案。普通档案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

3、部门审核:重要档案提交申请人所属部门审核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;特殊档案提交办公室主任审核

4、办公室主任审核:办公室主任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


    

    把原本线下操作的流程转移到线上,方便申请人了解办事流程提交申请,实时查看流程进度,及时收到审批结果反馈。简化审核部门人员的操作和数据记录。




申请材料




办事依据